葡萄架下吃葡萄 发表于 2025-10-24 12:14
静心姐家是独子,早给晚给都是他们的,所以各自的选择模式不一样
基本会給他们,有可能的话,我的绝大多数会給孙女,先生说了,他的全部都是只給孙女
盈盈逛理财 发表于 2025-10-24 12:07
不知道啊,加名没用吗?
部分有用,法官在这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挺大的
有的,完全不给
有的看情况给,根据过了几年,生没生孩子来判
比如,结婚一两年,没生孩子,可能象征性给个百分之二三十
如果结婚好几年,生了孩子,那就给一半
昵称漫天飞 发表于 2025-10-24 12:05
叹一句,机关算尽太聪明
男方家看不上女孩子是农村的还有弟弟(现实问题),女方家看不上男孩子是体制外(未来不确定性),都是拿自己长处比别人短处,都觉得自己亏!
冰雪星辰 发表于 2025-10-24 12:53
男方家看不上女孩子是农村的还有弟弟(现实问题),女方家看不上男孩子是体制外(未来不确定性),都是拿 ...
要命的是都有短处还不想将就
加名就是吃一半首付,有什么道理可言。这样的女娃和家庭三观大多不正的。
无论一孩二孩,现在女孩有几个结婚后是以婆家为重的。
既然没有,为什么结婚要设置那么多条件,彩礼三金房子车子,弄的好像是个很传统的女性
实际婚后还是以自我为中心,以娘家为根本
就是以婚姻的名义冠冕堂皇吃男方家
女方如果在生了孩子后要求加名,是应该答应的,就怕以骗婚的方式申请加名。
比如瞿欣欣案。
象我自己结婚,某人买房(不到10W),我付了税和尾款还有娘家负责装修和家电,软装等(约8W)。
等到儿子要入学了,我才跟某人说加个名字方便上学。
第二套电梯房,我跟某人一起去的,他主动提出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。
这就是共同生活这么久,彼此的信任。
看回帖就能看出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
还有满满的网络风
冰雪星辰 发表于 2025-10-24 12:53
男方家看不上女孩子是农村的还有弟弟(现实问题),女方家看不上男孩子是体制外(未来不确定性),都是拿 ...
自己有的要求别人有,匹配,自己没有的要别人有,互补。想的都很美。
寂寂无名 发表于 2025-10-25 09:07
自己有的要求别人有,匹配,自己没有的要别人有,互补。想的都很美。
这事我真想过
以前咱们不怎么要求
是社会贫富差距没那么大
财富么,有,在极少数人手里
咱们普通人也遇不到
所以干脆挑个自己喜欢的,反正都是差不多穷么
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财富有了积累
有了大量的富裕人群
如果是我,搁到现在,我也挑一挑的
农夫散人 发表于 2025-10-25 08:36
看回帖就能看出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
还有满满的网络风
我可以给,你不能要{:5_136:}
当婆婆的就是这么任性
冷月清秋 发表于 2025-10-25 08:30
象我自己结婚,某人买房(不到10W),我付了税和尾款还有娘家负责装修和家电,软装等(约8W)。
等到儿子要入 ...
我也没提
现在不一样全在我手里捏着么
以梦为马 发表于 2025-10-25 09:54
我也没提
现在不一样全在我手里捏着么
我邻居,比较精,当时男方在部队,给了钱要她买婚房,她趁男方不在地方,只写了自己一个人的名字。
那时还没扯结婚证,男方是某人的战友,当时就不打算结婚了(已同居)。
女方慌了,跪下求他先结婚再谈其他(那时风气保守),后来勉强结婚却同床异梦,AA,为了小孩没离婚。
女的天天打牌不着家(应该有个牌友,死了老婆的是她情夫)。
以梦为马 发表于 2025-10-25 09:51
这事我真想过
以前咱们不怎么要求
是社会贫富差距没那么大
我其实是很支持挑的,有道是婚前睁大眼,婚后半闭眼么,但是就主贴这个例子,如上面星辰说的,女方短板在原生家庭,优势在长相和有编,男方短板在无编,优势在原生家庭,外貌未说。双方其实各有千秋,比较般配,不存在谁高攀谁。如果都盯着自己优势,想找各方面都刚好合适的,那大概率只有单着。肯定是有各方面都合适的,关键未必遇得上,未必都在本地啊。侥幸遇上双方家庭匹配的了,也有可能女方也是颜狗,看不上男方呢
冷月清秋 发表于 2025-10-25 10:09
我邻居,比较精,当时男方在部队,给了钱要她买婚房,她趁男方不在地方,只写了自己一个人的名字。
那时 ...
我身边有个,不过不是夫妻,是亲兄弟,弟弟做技术售后的全国跑,买房时候没有时间,委托哥哥去办,哥哥直接写了自己名字,那是很多年前,那会一个套二房子不到二十万。
无欲无求 发表于 2025-10-24 10:39
加名可以注明持有比例的吧,不是说加名就一定可以套走男方首付的一半的。
在这个案例里,女方有点拎不清, ...
我觉得这个案例中要求加名合理,但是可以约定份额,至于婆家看不上就早点说,不要到结婚了才借着加名说事
农夫散人 发表于 2025-10-25 08:36
看回帖就能看出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
还有满满的网络风
嘻嘻,**决定脑袋
以梦为马 发表于 2025-10-25 09:52
我可以给,你不能要
当婆婆的就是这么任性
任性得有本钱
都要未来儿媳一起还房贷的任性个毛线啊
灯里秋声 发表于 2025-10-25 13:27
我觉得这个案例中要求加名合理,但是可以约定份额,至于婆家看不上就早点说,不要到结婚了才借着加名说事 ...
不要求加名的就蠢到家了
供完房子后公婆生个富贵病要卖房子治病什么的,公婆欠债房子被收缴什么的,女方就毛都没有了
寂寂无名 发表于 2025-10-25 11:25
我身边有个,不过不是夫妻,是亲兄弟,弟弟做技术售后的全国跑,买房时候没有时间,委托哥哥去办,哥哥直 ...
这兄弟,太坑人了。